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第2020306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20-07-16 09:27

王艳萍委员: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危害社会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紧迫的社会问题》提案(第20203062号)收悉,我厅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委员提案交办会,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责任感。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青少年法治教育是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高度重视校园治理,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是把校园普法列为工作重点。省司法厅把法治宣传进校园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列入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七五”普法规划、普法与依法治理年度工作要点、“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清单,强化各级各部门责任落实。二是联合开展校园普法宣传工作。省司法厅省检察院、省教育厅联合开展为期三年反对校园暴力欺凌、防范校园贷等为主题的全省“法治宣传进校园”巡讲活动。初步统计,截至目前共组织法治宣讲2885场,覆盖学校2572所,受教育师生154.26万余人全省教育系统认真贯彻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下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全省大中小学校普遍开展“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教育系列活动,通过法治主题晨会、班队会、国旗下讲话、LED显示屏、校园网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开学第一课”、毕业仪式等场合,有机融入爱国主义法治教育内容增强师生们的民族自豪感法治信念。全省60%以上的县(市、区)建成1 个以上综合性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当地中小学生每学年都能接受一次以上较为系统的法治教育。公安、团委、教育部门举办“校园平安行”“阳光暑期”“流动平安训练营”交通安全绘画义拍义卖等法治宣传活动有力提升广大青少年学生遵纪守法意识。三是着力加强校园普法制度建设。出台《福建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法治教育列入各级各类学校教学计划和课程内容,加强法治教育师资培训和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和学生的法治意识。中小学校可以聘请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法治实践经验的人员兼任法治副校长,协助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四是积极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近年来,与省法学会、团省委精心谋划部署,加强联动协作,共同推进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和青少年法治文化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进一步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五是持续开展针对失足青少年的法治宣传和引导教育工作。完善政治教育和法治教育师资库,在场所管理、法治教育和家庭关爱等方面,对未成年犯、未成年强戒人员进行端正思想认识、亲情开放、社会帮扶和技能培训加强回归安置帮教基地建设,把预防未成年刑释解教人员、社矫对象重新违法犯罪和顺利回归社会作为工作出发点,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征,加强对未成年刑释解教人员、社矫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矫正和帮困扶助,引导和鼓励他们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洗心革面、走向正轨。整合社区、公安等基层力量,推动未成年刑释解教人员、社矫对象有序衔接。同时,积极联系爱心企业(单位)接受未成年刑释解教人员、社矫对象回归社会、提供求职机会和工作岗位,推动他们切实践行社会责任、与社会和谐共融。

我省法治宣传进校园和预防未成年刑释解教、社矫对象回归社会后重新犯罪等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校园普法资源分配不均、地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省下一步将紧紧围绕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的实际需求,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注重多措并举,着力提升法治宣传进校园工作成效。极推动《民法典》等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全省第五届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为学生普及宪法知识,推动宪法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组织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中小学统一开设《道德与法治》课程,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加强对高等院校学生的法治教育,增强其法治观念和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推动各地各部门举办高校法治文化节。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全面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晨读”“宪法(民法典)主题班会”学法用法征文演讲、法治文艺汇演、法治书画展览、法治图书阅读等校园普法活动。尤其是面向城乡大中小学校园,持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学法视频、抖音展示组织编演普法舞台剧制作《民法典》普法动漫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和增强青少年的家国荣誉感和责任感。将“宪法小卫士”活动列入2020年工作计划,并积极推动各地学校开展。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努力养成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行为习惯,促进青少年尤其是城乡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明辨是非,有效防范性侵(女童)和诱骗拐卖,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对校园欺凌等暴力侵害的自我防范与保护能力。

二、强化协同配合,凝聚推进法治宣传进校园工作合力。加大组织协调督促力度,牵头组织开展对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责任单位的述职评议,检验校园普法工作实效。会同团省委、省网安办、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等部门,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专项活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巩固提升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促进校园设立和巩固法治宣传阵地,进一步创造条件打造集实践性、参与性为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为青少年提供技能培训和就业实习,构建和谐社会。

三、立足常态长效,健全完善法治宣传进校园工作机制。督促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校园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我省普法宣传重点工作。继续联合省检察院、省教育厅开展宪法、民法典等进校园巡讲活动针对青少年的接受心理,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深化法治宣传进校园主题活动,加强督促考核,建立长效机制。鼓励针对性普法举措创新,倡导青少年共同参与法治校园等建设。

四、坚持正面引导,夯实监所教育改造挽救工作基础继续加强对未成年犯、未成年强戒人员进行思想道德、法律法规和文化素质等监所常规教育;联系协调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等单位以及社会相关团体和机构资源,在我省监狱戒毒单位争取和尝试开展场所内的学历教育,为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和想继续提升学历的未成年犯、未成年强戒人员提供文凭教育机会,使他们回归社会时能够学有所成,能够以一技之长自食其力、立足社会。继续开展亲情帮教和社会帮教等活动,让未成年犯、未成年强戒人员感受家庭与社会的温暖,增强改造信心。积极拓宽社会帮教和社会救助渠道,推动未成年刑释解教、社矫对象回归社会后的职业技能实习、落实跟踪就业和实地回访调查等工作的有效开展。

感谢您对我省司法行政工作的关注和宝贵建议!提案的内容很有建设性,对我厅下一阶段的工作开展很有启发意义。我们将加强对校园法治宣传工作的统筹指导服务工作,积极推动构建新时代“法治宣传进校园”工作新格局。

《省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一式两份,一并寄出,请您填写并反馈。

欢迎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如有新的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敬请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邬勇雷

联 系 人:蔡越华

联系电话:0591-83733198

 

 

          福建省司法厅

           2020年7月1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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