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司法局运用“枫桥经验”调处涉农民工欠薪纠纷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20-04-23 09:17

  13天!贫困户拿回被拖欠两年“血汗钱”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2日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将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从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明确工资清偿责任、细化重点领域治理措施、强化监管手段等方面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了规定。我省各地司法所也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以多元调解等方式,让涉及农民工欠薪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本来想打份工,挣点力气钱,靠自己的努力脱贫,可两年过去了还没拿到工钱。”日前,龙岩市新罗区大池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吴某到小池镇调委会寻求帮助,希望能拿回自己2018年在小池务工所得的工资。

  小池镇调委会立即行动,通过吴某提供的信息,与当初雇佣吴某务工的赖某联系,全面调查情况信息。随后,与镇劳保所召开碰头会,确定调解方案,力争快速、妥善地调解这起欠薪纠纷。

  在小池镇某村,调委会与劳保所工作人员一同找到在此经商的赖某,核实欠薪纠纷问题后,向其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相关法律知识,引导赖某在经营过程中要重视保障农民工权益,做到守法经营。通过“法理、情理、事理”的劝导,赖某认识到自身的过错,同意由小池镇调委会调处与吴某的欠薪纠纷。

  疫情期间,急事急办。为加快调解进程,镇金牌调解员联合村党支部书记做通赖某思想工作,务必重视欠薪问题,特别是贫困户欠薪问题。在之后的走访中,调解员了解到赖某与他人也存在欠款纠纷,便给出了相应的意见建议。感受到调解员真心为民解难题,赖某同意调解员提出的调解建议——以分期方式支付吴某工资,并当场拿出3000元先支付给吴某。

  近日,调解员召集双方当事人到司法所进行“面对面”调解,双方对调解建议无异议,但由于言语上的冲突,双方当事人再次发生争吵。调解员当即组织当事人进行“背靠背”调解,及时化解双方当事人的不满情绪。最终,双方当事人签订了调解协议,调解员还不忘向吴某普及《劳动法》,叮嘱其在外出务工时要注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前后仅13天,一场历时两年的贫困户被欠薪纠纷成功化解,这是新罗区司法局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动中,发扬“枫桥经验”成功调处的又一起涉农民工欠薪纠纷。今年以来,全区已有29名农民工在人民调解员的帮助下成功追讨欠薪,涉及金额近75万元。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陈雅媛 江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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