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的“地头”调解——南平建阳区司法局黄坑镇司法所调解山地纠纷有招数
来源:福建司法 时间:2020-02-18 08:48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南平建阳区司法局黄坑镇司法所、各村级人民调委会组织调解员主动放弃假期,坚守岗位,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发现一起介入一起,排查一起调处一起”,确保“不耽搁、不延误、不积压”。目前,黄坑镇基层调解员已先后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余起,其中,春节期间化解借款、劳资、田地、林地等各类纠纷13起。

  2月15日下午3点,正在值班的黄坑镇司法所所长陈伟杰接到新峰村调解员的电话,说新峰村有两个村民因为田地纠纷,双方争吵激烈,甚至挥起了锄头。

  接到报告后,陈伟杰马上联系镇综治办主任傅良望,一起前往纠纷现场。

  案件详情:新峰村村民潜某打算今年开荒种茶,于是请来钩机作业。本村村民林某认为这一地块自己也有份,潜某在没有和他商量的情况下擅自开荒,心里很不舒服,多次喝止。潜某觉得是在自己的田地上开荒种茶,林某无权干涉。双方从各说各理到恶语相向,甚至挥起锄头要打架。

  陈伟杰和傅良望到现场后,制止两位村民冲动的行为,并了解情况,将村民各自出示的材料与实际情况进行比对。初步确认林某有田地归属,但无法确认归属田地的位置,上次分田是在1998年,时间太久,当时参与分田的是林某的父亲,已过世多年,而林某自己又从未种过田。潜某则坚持说这块山地是分给他家的。

  在双方都无法出示明确证据的情况下,陈伟杰和傅良望连夜走访本村曾经种地的租户、老村长、小组长,但都无法得到田地位置的确定线索,调解陷入僵局。

  为有效化解矛盾、又不耽误农时,2月16日上午10点,一场“地头调解”在山地举行。

  黄坑镇综治办、司法所、新峰村主任、调解员、小组长均参与了现场调解,他们首先指出,疫情期间发生冲突是很严重的错误。随着调解不断进行,双方态度发生了明显变化。潜某同意让出5亩山地中的1亩,给林某使用,林某也考虑邻里关系,以及潜某有扩大生产的能力,遂答应支持潜某的开荒行为。当日中午,双方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确认。供稿 | 沈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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