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致残起争议 几番调解获赔偿
来源:南安市司法局官桥司法所许美宣 时间:2020-04-03 15:49

   三月初,适值疫情期间,一名戴着口罩的年轻男子在他人的搀扶下一拐一拐的走进官桥镇联合调解分中心,这名年轻男子姓庄,是官桥镇某村的村民,于2019年在官桥镇某建材公司工作时,不慎摔伤,经鉴定为一处十级伤残及一处九级伤残,因为后续治疗费用及赔偿的问题与原工作单位产生纠纷。了解详情后,调解员老沈电话联系该建材公司负责人,该公司委派一名管理人员来参与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伤者庄某说自己是因工作受伤,导致两处伤残,影响到自己今后的就业及生活,要求工作单位要支付赔偿款以及承担后续治疗费用。官桥镇某建材公司委派的管理人员苏某说公司在庄某受伤时就支付了全部的治疗费用,愿意再进行适当的赔偿,但是庄某的要求太高,现在公司运营困难无力支付过多的赔偿款。在几天的调解过程中,双方在赔偿数额上互不让步,调解陷入僵局。

  为了让伤者能够尽快获得合理的赔偿,调解员老沈多次与该建材公司的负责人联系,了解企业的运营情况,企业负责人说因为疫情影响已经从春节停工到现在,企业生存艰难,无力支付过多的赔偿款。调解员老沈说虽然企业确实存在经营困境,疫情的影响是暂时的,但是受伤的员工因为两处的伤残将永久的影响自己今后的工作及生活,法律上对于工伤伤残等级的赔偿也有明确的规定,希望企业能充分为伤者今后的工作及家庭生活考虑,克服当前的经营困境,合理的对伤者进行赔偿。

  经过调解员多次与企业负责人及伤者沟通,在持续调解了半个月后,双方终于在赔偿数额上达成一致意见,在调解员的主持下,企业代表与庄某签订《调解协议书》,并当场全额支付了赔偿款。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