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建房意外死亡 谁应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漳平市司法局陈丽芬 陈思叶 许志勇 时间:2019-11-26 10:11
  近日,在漳平市司法局新桥司法所积极主动介入下,成功调处一起农村施工建房期间意外死亡事件,帮助死者家属获赔60万元。

  2019年7月4日,新桥镇西埔村村民卢某在进行倒板施工作业时,板面突然坍塌,造成卢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就赔偿金额和赔偿责任问题,承包方吴某、房主张受害者家属陈某发生争议,9月6日受害者家属陈某向漳平市司法局新桥司法所申请调解

  由于事关人命,新桥司法所工作人员先是安慰受害者家属陈节哀顺变,切勿冲动行事,影响事情的妥善处理,等陈情绪稍微稳定后,再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详细地调查了解。

  了解:房子本是新桥镇西埔村村民张某所属,今年3月,张某打算在自家空地上新建房屋,便将修建工程承包给溪南镇村民吴某,建房过程中吴某让受害者卢某参与到这项工程直到7月4日发生此次悲剧。

  在理清案件事实及相关责任人后,漳平市司法局新桥司法所立刻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死者妻子陈某因丧夫之痛情绪异常激动,且双方提出的赔偿金额争议较大,调解过程几度中止,使得调解工作陷入僵局。为了促进调解成功,工作人员在依《劳动法》、《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类似调解案例,为双方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及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后,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一方面耐心安抚陈某的情绪,对死者家属遭遇这样事件表示同情与理解,并与其促膝长谈。另一方面,工作人员动员吴某积极主动承担赔偿责任,顾及死者年轻生命及家属的悲痛之情,尽量提高赔偿金额,不要将事态恶化而招来官司。同时努力劝导陈某考虑到吴某家庭情况并不富裕,并看主动承担责任的态度,适当降低赔偿金额。

  经过长达4个多小时的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吴某赔偿死者家属陈某人民币60万元,且双方当场签订协议,至此一场可能影响辖区和谐稳定的重大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农村家庭建房逐年增多,随之而来引发的施工人员意外伤亡事故赔偿纠纷也大幅增加,因此,建议农户建房时应与承包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承包方应为工人购买相关保险,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后无法承担赔偿责任,引发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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