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靠背”调解:用心拉近当事双方的赔偿距离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19-07-12 07:38

  福鼎市司法局贯岭司法所将调解方式由最初的“面对面”转向“背靠背” 

  用心拉近家属与企业的赔偿距离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1日讯 五旬男子在休息时间突发疾病亡故,家属维权引发纠纷。近日,福鼎市司法局贯岭司法所成功调处该起索赔纠纷,避免了矛盾激化升级,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员工凌晨突发病死亡 

  4月21日凌晨,一阵急促的救护车警报声划破了福鼎市贯岭工业园区的宁静……

  当日凌晨3时45分,该园区某企业四川籍职工陈某在休息中突感身体不适、胸口发闷,随即联系企业老板郑某帮忙安排车辆送其前往医院。郑某得到消息后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不料,陈某病情加剧,不久便不省人事。当救护车赶到时,陈某已没有生命体征。

  “事发突然,我马上报了警。”企业老板郑某说,“贯岭派出所接警后,到场调查了解了案件情况并做了现场保护、笔录……同时,贯岭司法所工作人员也前往了解情况。”

  “当天晚上,死者家属及亲戚等20多人到达福鼎。他们首先了解了死者的死因及相关情况,并到殡仪馆吊唁了死者。”据司法所工作人员介绍,“男子陈某在该企业打工多年,事发前已经以身体不适的理由向企业请了病假。”

  面对面调解不欢而散 

  同月24日,贯岭司法所所长陈锡鹤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

  “我们家老陈是你们公司的合法员工,一直都在兢兢业业地工作,现在在公司里发生了意外,公司应该赔偿我们医疗费、交通费等多项费用合计200余万元,并按照我们家乡风俗将老陈遗体运回老家安葬。”死者家属认为死者是在公司内突发疾病死亡的,企业应按工亡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而企业方则认为,陈某病发时未在上班,在休息期间因自身原因突发疾病死亡,不能认定为工亡。“这200万元的赔偿太高了!我们公司经营也存在困难!不过,出于对陈某的惋惜和对你们家属的慰问,我们愿意在人道主义方面尽力补偿你们。”郑某说道。

  死者家属听至此时情绪激动,纷纷站起身来指责企业方。现场气氛顿时紧张,陈锡鹤一面安抚家属方的情绪,一面释法说理:“你们别激动,咱们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谈才能解决问题。各执一词地争吵是没有用的!工伤的认定和赔偿标准,法律上也有明确规定……”由于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差距悬殊,迟迟不能达成和解。

  调解一度陷入困境。

  “背对背”磋商解心结 

  “这可怎么办呢?”随即,陈锡鹤转变调解方式,由“面对面”调解转向“背靠背”调解,从情、理、法等方面分开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单独面对陈锡鹤时,陈某的妻子语气有所缓和。“陈某在该企业工作数年,企业方看在多年的情分上,难道不应该对死者的妻儿及家中老人给予足够的补偿吗?”她问道。

  陈锡鹤一面听她陈述,一面悉心劝说:“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工伤鉴定阶段再继续赔偿阶段,法律上有明确规定……我们会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尽力为你们争取一个满意的结果。”

  经过两天的努力,4月26日上午,双方当事人再次回到调解桌上。郑某的态度也有所好转:“陈某算是老员工了。企业虽然经济上存在困难,但会尽力给予补偿。”

  陈锡鹤见双方当事人关系缓和,遂乘胜追击,提出一个居中的数字:“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几种情形,陈某在休息时间病故并不属工伤。但他在企业工作这么久,确实也为企业带来了经济收益,不论是出于人道主义还是对死者的情感上,企业都应该给予其家属赔偿。”

  通过多次来回磋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企业方向死者家属进行相应的补偿,死者的后事由家属处理。协议当日即履行完毕,至此,一起由于企业职工在休息时间突发疾病亡故引发的索赔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地化解。(福建长安网记者 胡苏婷 通讯员 游芳蓉)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