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设立江苏正气浩然(泉州)律师事务所行政许可决定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24-05-10 11:16

  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依法审核,决定如下:准予设立江苏正气浩然(泉州)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为律师事务所分所。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开展业务工作。 

  福建省司法厅 

  2024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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