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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方佳律师事务所被认定和命名为“2012—2013年度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单位_ 荣誉榜_ 福建省司法厅
福建方佳律师事务所被认定和命名为“2012—2013年度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单位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14-03-05 20:11 浏览量:334
    2014年1月21日,福建省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组委会对全省“2012—2013年度省级青少年维权岗”进行了认定和命名,全省共有97个集体单位被认定和命名。福建方佳律师事务所荣获此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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