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榕海律师事务所被给予警告的处罚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17-11-14 08:57
福建榕海律师事务所因两次变更住所均未在地址变更至新办公场所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办理住所变更备案手续,于2017年10月30日被福州市司法局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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