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律师洪宏波被警告处罚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16-03-17 16:55
    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律师洪宏波因在同一刑事案件中同时为二名以上犯罪嫌疑人担任辩护人,于2016年1月11日被厦门市司法局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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