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福建省厦门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对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进行网上公告采购,选定承包人,欢迎符合条件的报价人前来参加。
2. 本次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8万元,检测费不高于40元/人/次;本次采购项目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2.2 项目地点为:厦门市湖里区园山南路761号;
2.3 采购技术参数要求: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需检测人员约1200次,时间为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具体采购金额每月按实结算,供应商需于48小时之内能有效完成并反馈相关核酸检测结果,结果反馈逾期超过三次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
3. 如有意参加供应商,请到(行政楼204室)免费领取公告材料。领取时间为 2020 年9月27日至 2020 年9月30日,每天上午 8 时 00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2 时 30 分至 5 时 30 分,逾期恕不提供。
4. 报价人资格要求:
4.1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必须有相关检测资质(检测范围包括企业复工、学校返校、居民、环境、肉类等筛查)。
4.2 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报价人必须是在工商机关依法注册登记的、年审合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能力。合格的报价人,应对本次采购的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5. 本项目采用 最低价中标法的评标办法。
6. 报价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9月30日 17时 3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行政楼204室。 报价文件须装在信封内密封并加写报价人的名称与地址。报价文件中须有报价清单、报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格证明(相差检测资质文件、卫生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许可证;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许可证等)报价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人若为授托人则需有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复印件)及其附件等。以上材料各壹份,均须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7. 其他要求:
7.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报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提交,未中标的报价人可当场退还,中标单位提交完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7.2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10%,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提交到财务科,项目验收完后退还。
采购人: 福建省厦门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 厦门市湖里区园山南路761号
联系人: 谢先生 王先生
邮 编: 361009
电 话: 0592-5518532
传 真: 0592-5566079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设区市司法局
省内厅(局)
外省司法厅(局)
网站标识码: 3500000034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742号 备案号: 闽ICP备06031529号 中文域名:福建省司法厅.政务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门井边亭11号邮编:350003群众来电联系电话:0591-83726141
Copyright 2005-2018 All Rights Reserved投稿邮箱: xxk@sft.fujian.gov.cn网站访问统计量: 16536476
主办单位:©福建省司法厅技术支持:福建拓尔通软件有限公司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