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强制戒毒劳教所大队长夏昌兴被授予第四届“福建省优秀青年卫士”称号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09-03-16 15:41

共 青 团 福 建 省 委 员 会

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福 建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福 建 省 人 民 检 察 院

福  建  省  公  安  厅

福   建   省   司   法   厅

福  建  省  财  政  厅

福  建  省  卫  生  厅

福 建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福 建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福 建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武 警 福 建 省 总 队


团闽委联〔2009〕11号

 

 

关于表彰第四届“福建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的决定

 

各设区市团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卫生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武警支队:


  为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表彰和宣传近年来在政法机关、行政执法和经济监督管理、卫生等部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青年典型,展示当代福建青年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青年踊跃投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伟大实践,团省委、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武警总队联合在全省开展第四届“福建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评选活动。经过严肃认真的评选,决定授予陈伟强等10名同志第四届“福建省杰出青年卫士”称号,授予张忠健等49名同志第四届“福建省优秀青年卫士”称号。

  希望我省广大青年能够向杰出(优秀)青年卫士学习。学习他们热爱祖国、服务人民、无私奉献、不怕牺牲的崇高精神;学习他们清正廉洁、兢兢业业、大公无私、勤奋好学的优良品德,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伟大实践中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希望受到表彰的青年卫士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努力奋斗,开拓进取,为社会的和谐稳定、祖国的繁荣安宁和人民的平安幸福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附件:1、第四届“福建省杰出青年卫士”名单

  2、第四届“福建省优秀青年卫士”名单

 

 

          2009年2月13日

 

附件1

 

第四届“福建省杰出青年卫士”名单

(10人)

  ……


  林 涵  莆田监狱八大队分队长

  ……

 

 

 

附件2

 

第四届“福建省优秀青年卫士”名单

(49名)

  ……

  夏昌兴  福建省强制戒毒劳教所大队长

  ……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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