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重点!公证体制改革一周年 这些地方有变化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18-07-20 11:10

    法制网讯 见习记者马越

  2017年7月17日至18日,司法部在哈尔滨召开全国公证工作会议,总结近年来全国公证工作,分析当前公证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公证改革、发展、建设等各项工作。会上,司法部响应了中央关于公证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行政体制公证机构转为事业体制公证机构,强调通过完善配套制度扶持政策,优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机制,深化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进一步增强公证工作活力,为公证事业今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随着这次会议的召开,轰轰烈烈的公证体制改革拉开了序幕,在该会议召开一周年的今天,记者将从新增合作制公证机构、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试点以及调整公证执业区域这四个方面,记录过去一年里公证体制改革给公证行业带来的变化。

  新增合作制公证机构 新业态更具活力 

  2017年7月13日,四部委印发《关于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要求,将现有行政体制公证机构2017年底前全部改为事业体制,事业体制公证机构相关机制不断完善,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截至当年11月14日,全国889家行政体制公证机构已提前全部完成改制任务。

  此外,合作制公证机构的试点工作也在进一步开展当中。据法制日报报道,目前除北京外,司法部已经批准30个省(区、市)的试点方案,批准组建74家合作制公证机构开展试点,其中整体改制37家,新设立37家,已经开业46家。

  合作制公证机构,区别于行政体制公证机构和事业体制公证机构,是由符合条件的公证员个人自愿组合,共同参与,共同出资,共担风险,不要国家编制和经费拨款,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财产合作人共有,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实行民主管理,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证机构,是公证体制改革催生的新业态,是创新公证组织形态的新举措。

  据了解,在上海设立一家合作制公证机构,需要经过两次报名和审核遴选;四川省司法厅为了落实《意见》对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工作的要求,重新修订了《四川省合作制公证处管理办法》;河南省郑州市大豫公证处作为该省新设立的合作制公证机构之一,利用体制优势,率先开设了保全证据室,用于“网上购物保全证据”,截至目前,已办理此类公证30多件。

  合作制公证处虽然改变了原有公证机构的组织形式和体制模式,但其仍需坚持“三不变”原则,即作为国家法律授权证明机构的性质不变,公证员依法行使法律证明权的身份不变,出具的公证文书法律效力不变。

  下一步,合作制公证机构将与事业体制公证机构形成优势互补,为群众提供更多的选择,同时也将不断探索公证服务新模式,有利于提升公证行业服务质量。

  参与司法辅助 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 

  2017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要求,自2017年7月起,选择在北京等12省(区、市)开展为期一年的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

  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主要是要求公证机构在人民法院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等环节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公证制度职能作用。

  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试点工作以来,先后与当地三家基层法院设立了试点分支机构,并设立司法辅助事务中心统管试点工作。其中,与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创设的诉讼与公证协同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武侯中心),是集合了纠纷化解、诉讼协助、司法辅助、公证服务等多项职能的新型司法促进机构。

  经过这一年的试点工作,武侯区法院成为2017年成都市基层人民法院全年立案量平均增长20%背景下唯一一个不增反降的基层人民法院,较2016年同比下降1.3%。

  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党委书记、主任李勇认为,诉讼与公证的协同创新为司法改革注入了强大的生机和活力,有利于协助法官集中精力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缓解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有利于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推动社会纠纷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进一步促进公证机构改革创新发展。

  在谈到关于未来工作的期待与展望,李勇主任说,“今后律政公证处将不断深入和完善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工作,拓展司法辅助创新的广阔空间,重塑社会对司法程序和维权阶梯的认识,多角度多维度地搭建起与人民沟通的桥梁,将司法辅助工作发展为老百姓日常所需的社区化、网格化的综合性法律服务。”

  办公证“最多跑一次” 一站式服务便捷高效 

  近年来,公证机构推行网上办证服务,对于具备网上申办条件的公证事项,实行网上申请、受理、审核、缴费的一站式服务,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

  为了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通畅便捷、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2017年7月3日,司法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试点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要求,自2017年8月起,选择在北京等10省(市)开展为期一年的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试点工作。

  “最多跑一次”是指对于当事人办理出生、身份、曾用名,或者学历、学位等四类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要达到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即可办理成功的目的。

  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唐骞主任助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为了响应司法部提出的“最多跑一次”号召,该处创新推出“四个一”模式,即服务更加优质,“一次性”告知;核实更加高效,“一体化”推进;办证更加智能,“一键式”操作;配套更加全面,“一揽子”完成,通过全流程、多环节、跨平台运用,前后延伸服务,大大提高服务水平。

  据唐骞主任助理介绍,这一年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共办理了“最多跑一次”公证19000余件,为近两万群众提供了服务,同时主动扩大了试点事项范围,尤其是在暑期出国潮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使更多的当事人在公证便民服务中受惠得益。

  “随着信息化、大数据、互联网+和社会诚信体系的发展,公证行业今后的发展面临机遇和挑战”,唐骞主任助理这样认为并建议,“公证行业应借助信息化手段大大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使办证流程更加规范化、标准化,数据共享、互联互通,信息核实越来越便捷准确,有必要进一步扩大“最多跑一次”可适用的公证事项范围,扩大群众受益面。”

  “期待今后的公证行业的发展更加智能化,信息化建设更加系统化,围绕服务群众、服务办证、服务管理打造“智慧公证”体系,加强顶层设计和实践推广,加快系统建设和深度运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贯通融合和移动互联,使办证更加透明便民、安全可控,服务将更加便捷高效”,唐骞主任助理说道。

  调整公证机构执业区域 打破执业垄断 

  公证执业区域是指各公证机构之间受理公证业务的地域范围,它是司法行政机关对公证机构之间受理公证业务的地域范围所进行的横向划分。公证执业区域制度的改革是公证制度改革中呼声较高,并且在实务中急需改革的制度之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公证机构体制改革,2018年2月8日,司法部办公厅颁布了《关于调整公证机构执业区域的通知》,要求河北等23个省(自治区)根据各自的情况,调整各自的公证机构执业区域。

  该《通知》要求,调整后公证机构的执业区域为所在设区的市的辖区,即受理公证业务的地域范围扩大为设区的市的辖区。

  以湖南省为例,调整前该省的公证机构执业区域主要以市州城区(市辖区)、县(市)划分,数量多达101个,这样的划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该省的公证事业发展;调整后,以该省每个市州作为一个执业区域,即共划分为14个执业区域,扩大了执业区域范围,将满足群众就近便利的公证服务需求。

  据记者了解,目前已有10余个省调整了各自的公证机构执业区域。

  调整公证执业区域是公证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通过优化公证法律服务资源配置,增强新时代公证法律服务能力,将有助于各地公证机构提高服务质量,打破执业垄断,发挥市场调节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充分、优质、便捷的公证法律服务。

  改革没有完成时 改革永远在路上 

  过去一年,公证行业提前完成了将行政体制公证机构全部改为事业体制的任务,落实了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工作稳步推进的措施;积极参与司法辅助工作,既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又重塑了社会对司法程序和维权阶梯的认识;努力健全完善信息化办证手段,改善公证文书送达方式,以实现“最多跑一次”的要求,为当事人办证提供便利;通过调整公证机构执业区域,进一步激发了公证工作活力,推进公证业务在良性竞争中的发展提升。

  然而,改革没有完成时,改革永远在路上。

  据介绍,7月起,司法部将组织开展行政体制公证机构改制“回头看”评估工作。

  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公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各地要对照改制的方向、目标、要求,对行政改事业后公证队伍稳定问题、办理业务情况、工作活力变化、群众满意度等认真开展“回头看”;要在摸清情况、找准问题的基础上,对工作不实的要“回头查”,对存在困难的要“回头帮”,真正做到真查、实督、见效,确保转制工作质量。

  “我们要按照中央有关‘放管服’改革的精神和要求,以时不我待、奋发有为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公证工作改革创新,推动公证事业更大发展,努力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答卷。”熊选国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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