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司〔2008〕6号
各设区市司法局:
按照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07年重点课题调研活动的通知》(闽司〔2007〕262号)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各公证处认真部署开展了调研活动及论文撰写工作。省厅在各设区市司法局推选上报的150余篇有一定理论水平的论文的基础上,经严格筛选和研讨会上分组讨论、作者答辩、大会交流和评审小组评议,评定出以下29篇论文为优秀等次论文(同等次论文排名不分先后)。
一、 一等奖(1篇)
公证制度之应然价值体现及其人性内涵分析
作者:厦门市公证处 詹爱萍(女)
二、 二等奖(3篇)
1、公证介入不动产物权登记的可行性研究
作者:厦门市公证处 李锦明
2、也谈公证权及公证机构的性质定位问题
作者:厦门市鹭江公证处 汤庆发
3、公证价值与公证的社会认知
作者:厦门市公证处 卓廷华
三、 三等奖(6篇)
1、保全证据公证业务若干问题探析
作者:厦门市鹭江公证处 庄建庭
2、公证制度的法律定位
作者:厦门市公证处 黄伟兵
3、我国应建立遗嘱检验制度
作者:泉州市公证处 丁清波
4、浅析办理涉及特殊人群公证的法律风险控制
作者:厦门市鹭江公证处 赵福林
5、关于公证赔偿制度的探讨
作者:福州市闽江公证处 吕莉(女)
6、正确理解提存的受理条件,保障提存人的合法权益
作者:仙游县公证处 林金钗
四、优秀奖(19篇)
1、试论强制公证被虚置的原因及对策
作者:漳州市公证处 陈福全
2、论公证员的告知义务
作者:泉港区公证处 陈信平
3、让公证成为物权法传动的齿轮
作者:平和县公证处 王方正
4、房产委托公证潜在风险及对策
作者:古田县公证处 邱惠香(女)
5、公证机构设置调整工作之我见
作者:泉州市司法局公证管理科 吴京(女)
6、我国公证员法律责任体系的思考与构筑
作者:厦门市鹭江公证处 吴琳颖(女)
7、论《公证法》对公证之“公”的内涵诠释和价值疏离
作者:厦门市公证处 王丽端(女)
8、在民事诉讼中充分运用公证证据之探索
作者:龙海市公证处 周建聪
9、浅析公证审批制度
作者:厦门市公证处 陆建明
10、浅谈涉台民事公证中的证据运用
作者:浦城县公证处 毛安东
11、有关强制执行公证的思考
作者:福州市台江区公证处 张永旺
12、试述公证与《物权法》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契合性
作者:龙岩市公证处 朱敏华
13、公证在民事诉讼证据制度中的地位和作用
作者:漳州市公证处 苏渊明
14、漫谈公证改革视野下分配机制问题
作者:厦门市公证处 余松毅
15、涉台继承公证若干问题探讨
作者:漳州市公证处 林松明
16、电子证据保全公证
作者:龙岩市公证处 倪晨华(女)
17、公证赔偿责任探析
作者:厦门思明区公证处 林志芳(女)
18、关于错证撤销后公证员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之研究
作者:宁德蕉城区公证处 王小红(女)
19、浅谈夫妻财产约定公证
作者:三明市公证处 郑燕鹏(女)
希望这次获奖的个人,继续保持谦虚谨慎的治学精神和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学习,再接再厉,争取在公证研究方面取得新成绩。希望全省公证管理部门、公证协会和广大公证人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大力组织开展公证理论和公证实务研讨活动,不断提高全省公证理论水平,为推进我省公证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更大贡献。
二○○八年一月七日
主题词:司法 公证 表彰 决定
抄 送: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中国公证协会,福建省公证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