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德市三都澳公证处成功承办了5起由蕉城区人民法院申请的强制执行保全证据公证事务,这是三都澳公证处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探索试点工作方式方法,努力尝试参与到法院的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发挥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在提高司法效率、推动司法改革、维护司法公信力以来的首次成功案例。
案情链接:韩某等5人租赁A公司5家店面用于经营古玩生意,因拖欠租金,被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判令腾空该5家店面并交还给A公司。审判后,韩某等人提起上诉,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维持原判,韩某等人拒不履行该判决,A公司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考虑到店内可能存放价值较大的古玩,便向三都澳公证处申请公证机构介入此次强制执行工作,对强制腾清过程以现场录像的方式进行保全证据公证。三都澳公证处积极配合,协助区法院执行局于执行当日派员依法办理了这5起保全证据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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