邝秀潭:永不退休的义务普法员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18-11-08 17:08
【主要事迹】

2014年12月4日,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84岁高龄的邝秀潭站上了央视2014年度法治人物评选的舞台,获得了央视评选的“年度法治人物网络最具人气奖”。

1993年,邝秀潭从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司法局宣教股长岗位退休后,开始担任一名义务普法员。他二十年如一日,坚持义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被当地群众所熟识。

据不完全统计,邝秀潭退休以来,组织法制宣传展900余场次,到中小学校上法制辅导课300余场次,办法制宣传墙报100余期。在蓝山县,邝秀潭的名字已经无人不知。

【推荐理由】

今年已84岁高龄的邝秀潭老人,20年前从司法局宣教股长岗位退休后,坚持每天背着自制的宣传图片,走街串巷,上山下乡,义务向下一代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发挥余热,挥洒“霞光”,是基层普法工作者的代表和榜样。

多年来,邝秀潭的事迹也感动了湖南乃至全国的人们。自2004年以来,邝秀潭先后4次获得湖南省“优秀法制辅导员”称号,荣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银星奖章。2014年,他被评为央视“年度法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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