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的通知》,我厅严格按照评选条件,逐级进行推荐,并书面征求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现将拟推荐名单公示如下:
拟推荐7个单位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南平市法律援助中心、泉州市晋江市法律援助中心、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漳州市龙海市司法局东园司法所、龙岩市上杭县司法局古田司法所;
拟推荐7名同志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陈龙(莆田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明强(三明市建宁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郑玲娟(宁德市古田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海鸣(福建银声律师事务所主任)、万海龙(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勇(福州市福清市司法局玉屏司法所所长)、冯波(平潭综合实验区远大法律服务所主任);
拟推荐23个单位为全国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福建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福州市台江区司法局、厦门市司法局、漳州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泉州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科、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三明市尤溪县司法局、南平市武夷山市司法局、龙岩市新罗区司法局、宁德市蕉城区司法局、福建瀛榕律师事务所、福建英合律师事务所、福建中仑律师事务所、福建一心律师事务所、福建惠尔律师事务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公证处、福建省厦门市鹭江公证处、福建省漳州市公证处、福建省南安市公证处、福建闽林司法鉴定中心、福建省立医院司法鉴定所、福建中证司法鉴定中心、福建华闽司法鉴定中心;
拟推荐30名同志为全国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陈天林(福州市148公共法律事务中心主任)、林艳(福州市连江县司法局科员)、吴禾硕(厦门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三级调研员)、陈璐珊(厦门市翔安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科科长)、林雅玲(漳州市长泰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斐斐(泉州市惠安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人)、郭慧婧(泉州市德化县司法局科员)、蔡东清(莆田市司法局副局长)、苏秀琴(三明市大田司法局法制科科长)、叶雅玲(南平市顺昌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人)、吴求生(龙岩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林汝恭(宁德市霞浦县司法局副局长)、施书洪(平潭综合实验区司法办公室副主任)、魏斯文(福建大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德明(福建簪华律师事务所主任)、黄艳玲(福建律盟律师事务所主任)、杨生鑫(福建明经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晓武(福建皇华律师事务所主任)、赖宪平(福建天梁律师事务所律师)、池宇清(福建之秀律师事务所主任)、沈洁(福建省永安市公证处主任)、陈应铭(福建省南平市至信公证处主任)、沈小霞(福建省龙岩市闽西公证处公证员)、乐芳(福建省宁德市三都澳公证处公证员)、肖彤生(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林文阳(厦门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谢泽梅(福建闽南司法鉴定所机构负责人)、李惟(福建闽中司法鉴定所负责人)、曾文军(南平市天祥司法鉴定所鉴定人)、谢锋琪(福建闽西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19年11月 日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福建省司法厅政治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应有具体事实和线索,署(报)真实单位和姓名。公示期间来信寄福建省司法厅政治部收,电话:0591-83770260。
福建省司法厅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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