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法律援助中心喜获“全国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
来源: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 肖俊华 张荣 时间:2017-04-28 14:29

在“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厦门市思明区法律援助中心喜获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的“全国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这一荣誉的获得来之不易,这是数年来法援人辛勤付出和努力结出的硕果。

厦门市思明区法律援助中心自2004年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创建一流法律服务团队、一流援助工作标准、一流服务水平和争创一流工作成绩为准则,把“扶贫助弱、保障民生、维护正义”作为工作宗旨,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专业法律服务,切实保障弱势群体获得平等的法律救助机会,最大限度地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截止2016年底,共接待群众来访来电咨询43794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4260件,为当事人减免费用1250.35万元,免收诉讼费用546.2万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3905.32万元。

一、注重人才队伍培养,为工作开展提供高效专业团队。打铁还需自身硬。为适应办案数量增长和质量提升带来的挑战和要求,2005年中心率先建立了福建省第一支法律援助骨干律师队伍——“法律援助青年律师沙龙”。通过定期开展学习新法、研讨法律适用、总结交流经验、组织调研和论文撰写等活动,提高援助律师和工作人员的办案质量,用朴实的热情和踏实的工作为贫弱群众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2008年,中心还在此基础上建立了福建省第一支法律援助注册志愿者队伍。几年来,援助律师和志愿者团队活跃在社区、校园、企业,开展了百余场次的普法宣传等各种活动,普及法律知识,让百姓知法、守法、用法,为维护民生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打造法律服务窗口,为弱势群体撑起法律正义蓝天。中心接待的绝大部分来访者都来自于社会基层的贫弱群体,由于老百姓深受儒家思想的“世宜忍耐莫经官,人也安然己也安然”的影响,常常隐忍不发、息事宁人。需要维权时却苦于缺乏法律知识,权利往往得不到及时的救济。为更好的服务民生,中心于2005年率先建立了厦门市第一个综合性的免费法律服务窗口——思明区法律服务大厅,由中心精通法律的工作人员用娴熟的法律专业知识为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工作人员一次次耐心的倾听、一个个理解的微笑、一项项合理的建议,让求助群众感受到了爱心和热心,看到了在法律面前的平等和尊严。2005年,中心在马思远主任的组织下,开发了全省第一套法律援助管理系统软件。建立健全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的法律援助信息计算机软件管理系统,满足不断变化的数据需求,提高工作效率,杜绝数字水分。2006年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破格邀请马主任参加中国——加拿大法律援助与社区法律服务项目法律援助管理技能培训班,并在会上演示了这套法律援助管理系统,获得与会专家和参训人员的好评。

三、加快创新发展步伐,多领域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为实现法律援助管理工作规范化,加强队伍专业化、服务触角延伸化和服务质量成果化,中心在多个领域积极进行创新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一是与区劳动仲裁委联合建立全市第一个突发劳资纠纷法律援助与劳动仲裁双向互动“绿色通道”。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市第一个处理劳动争议的一站式新平台;二是与区总工会联合设立了全市第一个职工维权工作站;三是实行了全市第一个法律咨询预约接访制度;四是成立了全市第一批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五是建立全省第一支区级法律援助工作特邀监督员队伍;六是联手思明区检察院未检室在全省首推特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试行办法;七是建立全国第一个台商个体户法律服务站。八是成立全市首个外来流动人口社区法律援助服务点;九是与“海上猛虎艇”所在的92674部队军地合建起全海军第一个法律咨询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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