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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FJ00111-3000-2025-00154 | 文号 | 闽司公告〔2025〕2号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司法厅 | 生成日期 | 2025-08-13 |
标题 |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公开征集2026年立法项目建议的公告 | ||
内容概述 | 关于公开征集2026年立法项目建议的公告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FJ00111-3000-2025-00154 | ||
文号 | 闽司公告〔2025〕2号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司法厅 | ||
生成日期 | 2025-08-13 | ||
标题 |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公开征集2026年立法项目建议的公告 | ||
内容概述 | 关于公开征集2026年立法项目建议的公告 | ||
有效性 | 有效 |
为科学编制省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计划项目,提高立法的公众参与度,扩大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使地方立法工作更能体现民意、汇集民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公开征集2026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紧扣推进高质量发展和“十五五”时期立法需求,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新质生产力、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生态文明建设、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促进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特色领域立法,积极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有效统筹立改废释,着力增强立法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为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征集要求
立法项目建议应当明确立法项目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确立的主要制度等内容。如有立法项目草案建议稿,请一并提交草案建议稿及相关资料,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名义提出的立法项目草案建议稿,请加盖公章。
对征集到的立法项目建议,省司法厅将交由对口部门认真研究论证,提出是否列入省政府2026年度立法计划的意见。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9月18日。
四、征集方式
(一)邮寄:书面建议请寄至:福建省福州市西门井边亭11号福建省司法厅法治调研处(邮编:350003),并在信封上注明“立法项目建议”字样。
(二)电子邮件:电子版请发至fjfzdyc@126.com,邮件主题注明“立法项目建议”。
福建省司法厅
2025年8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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