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111-3000-2024-00146 文号 闽司函〔2024〕128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司法厅 生成日期 2024-07-08
标题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20241111号提案的答复
内容概述 关于省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20241111号提案的答复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FJ00111-3000-2024-00146
文号 闽司函〔2024〕128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司法厅
生成日期 2024-07-08
标题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20241111号提案的答复
内容概述 关于省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20241111号提案的答复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2024111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08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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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腾达委员

  《关于优化基层监管,提升小微企业投资活力的提案》(第2024111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福建省作为民营经济强省,小微企业数量庞大、行业分布广泛,小微企业在我省经济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推动作用。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促进提升小微企业投资活力。但是,确如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在实际操作中,部分政策落实不到位,对企业发展的扶持效果有限,如基层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培训不到位,存在对政策的过度解读、过度执行等现象,进而增加企业行政成本和经营难度。现结合我厅职责,就提案中相关建议落实情况向您作个汇报。

  一、完善法规制度体系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我厅切实发挥行政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职能作用,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一是做好小微企业权益保障的相关立法工作2023年以来,加速完成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公平竞争、税费征管服务保障等涉及小微企业权益保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初审工作二是组织开展全省涉及民营经济地方性法规、规章的专项清理工作牵头对存在违反公平竞争要求、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要求不一致、影响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发展预期等问题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予以废止修改,进一步为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小微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2023年以来,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共清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800余件。三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认真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职责,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的要求,加大对省直各单位和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向省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力度,对涉及小微企业发展方面的制度措施加强监督审查。

  二、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高监管执法质效

  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效能加强跨部门综合监管切实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我厅结合自身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我省《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工作方案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一是推行片区联合执法。2023年8月,我厅会同省委编办印发乡镇(街道)片区联合执法试点工作方案,要求试点县(区)根据区域范围、人口基数、产业特点、执法力量、执法体量和工作便利性等实际情况,将辖区内乡镇(街道)整合划分为若干个联合执法片区,开展片区联合执法工作。探索片区联合执法模式主要目的是通过县(区)直部门执法力量下沉、以强带弱的方式,解决地处偏远、执法力量薄弱乡镇(街道)人员不足、不敢执法、不会执法等问题,进而提高基层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和执法水平。同时,我们还要求片区制定连片联合执法计划,合理确定执法检查频次,推动“计划之外无检查”,尽量做到不“扰民烦企”。二是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2023年9月,我厅会同省委编办、省发改委印发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试点工作方案,要求试点地区通过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多个执法主体集成相关行政检查事项,在同一时间对同一监管对象或场所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综合查一次”主要通过编制“综合查一次”清单、制定“综合查一次”方案、规范“综合查一次”实施、运用“综合查一次”结果,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三、打造一体化平台,数字赋能行政执法

  为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消除多头重复交叉执法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我厅会同有关部门打造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数字赋能行政执法。一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将全省4044个行政执法主体9.7万多名执法人员和2.2万多项执法事项纳入平台,统一工作门户,集中平台办案,规范执法事项、固化办案流程、严格人员管理、强化执法监督,实现裁量基准智能辅助、执法文书自动生成、执法监督主动预警,形成职责明确、标准统一、公开透明的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体系,切实将权力关进“数据笼子”,杜绝“人情执法”“选择性执法”二是消除多头重复交叉执法通过平台要素中心优化资源配置,整合执法队伍,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和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依托智能分析系统,为执法事项清理工作提供数据支撑,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推行综合查一次、综合监管一件事、片区联合执法,实现业务协同、执法协同、监管协同,最大限度减少“扰民烦企”问题。三是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平台提供智能客服、在线普法等便民利企服务;研发统一支付和票据配置系统等便民利企功能;开发一键找法、一键复议等便民利企模块;畅通公众评议、案件查询等便民利企渠道;推行首违不罚、轻微速罚等柔性执法方式,不断提升执法满意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

  下一步,我厅将结合您的建议,继续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小微企业发展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着力从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监督等方面精准发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减轻小微企业经营负担。一是坚持立、改、废并举,提升立法质效持续深化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法规规章政策清理工作,为我省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二是组织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中期评估;对已下放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评估并及时予以调整;加强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加大队伍培训力度;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前期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于今年4月份印发推进乡镇(街道)片区联合执法工作、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的通知,在全省积极推进片区联合执法和“综合查一次”制度切实消除重复多头随意执法,杜绝执法扰民扰企问题。四是持续健全完善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功能,不断加大平台推广应用力度,逐步汇聚形成全省行政执法数据库,深化行政执法大数据分析运用,实现数字与法治双向赋能,推动我省行政执法质量变革、动力变革、效率变革,全面提升政府治理的信息化和法治化水平。

  《省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一式两份,一并寄出,请您填写并反馈。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欢迎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如有新的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敬请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林玫瑰

   人:丁晓东

  联系电话:0591-83923699

   

   

   

  福建省司法厅

  20247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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