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第2020136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20-07-16 16:17
省民建:
《深化金融改革 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提案编号20201361)已收悉。根据办理工作安排,承办单位分别为福建省司法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现将我厅意见答复如下: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保障就业和民生,必须稳住上亿市场主体,尽力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积极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提升金融支持的针对性和精准度,将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关键。
根据贵单位提案,省司法厅紧密结合自身工作职能,着力在“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上发力。
一是组织开展法治体检活动,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指导、组织律师事务所免费为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服务,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帮助排查防范法律风险。在我省公证行业试点推广公证机构与民营企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由公证机构指派公证员或公证员团队担任签约企业顾问的服务方式。公证顾问围绕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品牌保护、公平竞争、投融资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供公证解决方案。
二是积极推行公司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公司律师作用。在试点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推行公司律师制度的文件精神,研究出台了我省《公司律师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公司律师执业的准入和退出机制,明确公司律师的职责范围和权利、义务,切实加强公司律师的管理。充分发挥公司律师作用,为企业改制重组、并购上市、产权转让、投融资等重要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起草、审核企业签署的法律文件,切实保障、维护企业以及银行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我省共有575名公司律师,并在公司运营、管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成立专业性调解组织,积极化解金融消费纠纷。针对金融消费领域矛盾纠纷增多的实际情况,福建省司法厅联合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于2018年8月指导建立了省级金融纠纷调解组织,并积极督促、引导全省各地因地制宜探索金融纠纷调解工作,扩大调解覆盖面,自2018年以来已建立了八个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基层工作站。目前我省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效。2020年上半年,全省人民银行系统各金融纠纷调解组织共参与调解金融纠纷案件725起,其中成功调解594起,调解成功率达81.9%。下一步,拟在金融消费纠纷量大的县(市、区)建立省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县(市、区)调解室,从省级层面做好经费保障、场地协调、人员聘请等工作,为金融消费者(包括中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更加便利的金融纠纷调解及咨询服务,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四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指导普法责任主体制定普法宣传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会同省委宣传部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深化“法律七进”活动,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着力提升中小微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法治意识,促其树立合法经营、依法维权的法治思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浓厚氛围。
《省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一式两份,一并寄出,请贵单位填写并反馈。
感谢贵单位提出的宝贵建议!欢迎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如有新的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敬请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邬勇雷
联 系 人:林鸿川
联系电话:0591-83770272
福建省司法厅
2019年7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深化金融改革 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提案编号20201361)已收悉。根据办理工作安排,承办单位分别为福建省司法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现将我厅意见答复如下: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保障就业和民生,必须稳住上亿市场主体,尽力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积极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提升金融支持的针对性和精准度,将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关键。
根据贵单位提案,省司法厅紧密结合自身工作职能,着力在“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上发力。
一是组织开展法治体检活动,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指导、组织律师事务所免费为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服务,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帮助排查防范法律风险。在我省公证行业试点推广公证机构与民营企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由公证机构指派公证员或公证员团队担任签约企业顾问的服务方式。公证顾问围绕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品牌保护、公平竞争、投融资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供公证解决方案。
二是积极推行公司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公司律师作用。在试点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推行公司律师制度的文件精神,研究出台了我省《公司律师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公司律师执业的准入和退出机制,明确公司律师的职责范围和权利、义务,切实加强公司律师的管理。充分发挥公司律师作用,为企业改制重组、并购上市、产权转让、投融资等重要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起草、审核企业签署的法律文件,切实保障、维护企业以及银行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我省共有575名公司律师,并在公司运营、管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成立专业性调解组织,积极化解金融消费纠纷。针对金融消费领域矛盾纠纷增多的实际情况,福建省司法厅联合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于2018年8月指导建立了省级金融纠纷调解组织,并积极督促、引导全省各地因地制宜探索金融纠纷调解工作,扩大调解覆盖面,自2018年以来已建立了八个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基层工作站。目前我省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效。2020年上半年,全省人民银行系统各金融纠纷调解组织共参与调解金融纠纷案件725起,其中成功调解594起,调解成功率达81.9%。下一步,拟在金融消费纠纷量大的县(市、区)建立省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县(市、区)调解室,从省级层面做好经费保障、场地协调、人员聘请等工作,为金融消费者(包括中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更加便利的金融纠纷调解及咨询服务,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四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指导普法责任主体制定普法宣传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会同省委宣传部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深化“法律七进”活动,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着力提升中小微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法治意识,促其树立合法经营、依法维权的法治思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浓厚氛围。
《省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一式两份,一并寄出,请贵单位填写并反馈。
感谢贵单位提出的宝贵建议!欢迎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如有新的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敬请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邬勇雷
联 系 人:林鸿川
联系电话:0591-83770272
福建省司法厅
2019年7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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