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部署,松溪县司法局渭田司法所通过“点、线、面、实、强”五方面开展纪念“枫桥经验60周年”系列活动。
一、调防结合,抓重点
通过多年的工作经验,渭田司法所摸索出部分类型化的矛盾纠纷易在农忙、承包合同临近到期和极端天气等重要时间节点发生和发展,司法所根据矛盾纠纷“预防在先、发现在早、解决在小”的总体目标,按照“以防为主、调防结合、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整合好镇、村两级调解力量,提前做好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工作,提前准备好调解预案,将矛盾纠纷尽早尽小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普调相连,解缠线
日常在开展调解的同时,注重将普法和调解工作相结合,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利用到各村调解的时机,在广大村民中认真开展法律法规以及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宣传,今年以来,利用调解时机,为民众提供法律知识咨询30余件,提供法律和调解知识技巧讲座3起。
三、多方联动,织网面
司法所与法庭、派出所、综治办、镇(村)调委会等多个部门紧密联动,形成矛盾纠纷化解网络。强化“大调解”工作基础,充分发挥老党员、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的积极作用,做到上下联动,协调一致,全力构筑渭田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目前全镇共有调委会20个、调解员73名。今年以来,渭田镇各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纠纷249余件,调解成功246件,未发生因矛盾纠纷化解不力引发的重点“民转刑”案件。
四、深入走访,查事实
耳闻之不如目见之,目见之不如足践之,调解对事实的调查了解必须要坚持“脚到位”,只有客观的事实才是调解工作开展的支撑点,一方当事人的陈述并不能完全还原事情原貌,渭田司法所在指导调解工作时要求调解员在进行调解调查时必须下沉走访调查,全面了解矛盾产生的原因、具体情节、当事人的个性情况等要素。从客观事实出发,针对不同的情况灵活运用不同的调解方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调处效果。
五、促提互进,强素质
为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员法律素养,让调解员能够有更高的法律水平和应对经验,切实发挥化解矛盾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司法所一是利用村调解例会加强经验交流,形成“相互学习、共同提升”。二是每季度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通过邀请法律顾问或者律师开展法律法规讲座和纠纷调解经验,全面提高辖区调解员的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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