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26年福建省 “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
来源: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时间:2026-04-01 16:17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市(区)委员会办公室,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研究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法治福建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省人民,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6年福建省“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聚焦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用心用情办好法治民生实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我省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必须坚持人民性,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倾听人民心声,回应人民期待,不断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普惠性,覆盖城乡或一定的区域,能够惠及广大群众或特定群体,具有公益性和广泛性;坚持可行性,有明确的工作目标、任务举措、责任主体和时间节点,可操作、可落地、可评估,能够在本年度内完成或取得阶段性成效;坚持法治性,符合法治建设要求和法律规定,突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以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二、项目范围

  “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覆盖全省范围内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涉外法治等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常规工作以及个别单位或个人诉求的事项,原则上不纳入。

  (一)立法惠民方面。聚焦增进民生福祉,积极推进民生权益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小快灵”“小切口”立法,深化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拓宽群众立法参与渠道,推动立法成果直接回应群众法治诉求。

  (二)执法为民方面。聚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优化涉企行政检查机制,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依法保障群众人身财产权益和企业合法经营权益。

  (三)司法护民方面。聚焦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优化司法救助流程,深化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违法犯罪,深化民生领域公益诉讼,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四)普法润民方面。聚焦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恪守规则、尊重契约、维护公正的良好环境,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和载体,深化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治宣传,建强乡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让法治宣传深入人心、见到实效。

  (五)治理安民方面。聚焦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福建实践,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筑牢社会安全防线,夯实平安建设根基。

  (六)服务便民方面。聚焦数字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加快政务服务、诉讼服务、检务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等平台建设,健全法律服务资源跨区域流动常态化机制,让群众享受更智能、更高效的法治服务。

  (七)创新暖民方面。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畅通高效率循环、扩大高水平开放、促进高标准融合、守护高颜值生态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创新法治实践,打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法治为民福建样板。

  (八)其他法治建设相关项目。

  三、实施步骤

  (一)征集项目阶段(4月)。发布公告,向各地各单位、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议。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依法治市(区)办牵头组织本地区申报,省直各单位负责本系统申报。

  (二)研究确定阶段(5月)。省委依法治省办收集汇总各地各单位情况,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充分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确定,以项目化、清单化形式向社会公布“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

  (三)组织实施阶段(6月至11月)。将“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相关地区和单位年度重点工作,细化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定期协调督办,及时解决困难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

  (四)总结推广阶段(12月)。全面总结“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典型案例与经验做法,展示法治福建建设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组织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作为今年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抓紧抓实,以法治力量破解民生难题、增进民生福祉。

  (二)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择优选推代表性强、示范性好、群众期盼的实事项目。依法治市(区)办统筹协调,强化整体推进、跟踪落实。省直单位立足职能,强化条线指导、协同发力。

  (三)务求工作实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始终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坚持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努力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四)按时规范报送。认真研究申报项目,填写《2026年福建省“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征集表》(见附件),于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前报送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每个设区市申报不超过3个;平潭综合实验区、省直各单位申报不超过2个。

  联 系 人:陈小英 0591-83773587

  黄  靖 0591-83770276(兼传真)

  电子邮箱:msc@sft.fujian.gov.cn

  邮寄地址:福州市西门井边亭11号省司法厅(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

  附件:2026年福建省“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征集表

  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6年福建省“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征集表

  申报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详情

  (含工作目标、任务举措、推进计划、创新之处等,

  字数控制在600字内)

  预期效果

  (字数控制在100字内)

  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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