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邀请
福建省司法厅将建立新一轮采购代理机构库,诚邀符合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参加。
二、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须提供法人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2.注册地址和固定的评审场所地址应为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备案信息为准。
须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机构信息备案”2026年7月2日当日信息截图(含成立时间、评审场所地址、网址等)。
3.“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诚信系统”中评价为政府采购综合信用评价B级(综合评分不低于80分)及以上的代理机构(不含分公司)。
须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诚信系统”2026年7月2日当日信息完整的截图(含时间、评级、分数、网址等)。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5.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比选申请人不得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所查询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件。
6.本次入围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
三、入围方式及要求
报名结束后,由评选小组依据福建省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信用等级综合评价分值排序,按A级8家、B级10家的名额确定入围候选名单,若出现排名分相同的情况,则以《关于公示2026年度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参加普法测试人数的通知》中2025年政府采购项目数量多的作为优先入围对象。若A、B级合格代理机构家数分别等于或小于8家及10家,则全部入围候选。
采购代理服务合同期限1年,采购人按一票否决与末位淘汰管理方式动态调整招标代理机构。
1.一票否决管理方式的具体要求如下:服务期内,中选单位有以下任一情形的,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采购代理服务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违约金。
(1)入围单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执业评价中综合评价等级被调整为C级的。
(2)在代理过程中出现与供应商恶意串通、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行为,损害比选人名誉,给比选人造成损失。
(3)因入围单位原因导致项目违反规定造成项目存在重大违法。
(4)拒绝接受采购人项目委托,影响采购工作顺利开展的(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除外)。
(5)未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的委托范围组织采购活动的,或随意更改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但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
(6)未遵循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投标等程序实施代理的。
(7)泄露应当保密的与采购活动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8)接受监督检查或汇报工作时,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2.按照末位淘汰动态机制结合省财政厅公布的诚信评价对代理机构库实行动态管理:
(1)库内机构如在采购活动中存在与供应商恶意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被主管部门认定为存在重大违法,或综合评价等级降至C级的,予以清退出库,并从本轮未入选机构中按评价分值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若有3家B级机构晋升为A级,致使A级与B级机构的比例不符合要求,则需从本轮未入选的B级机构中,按照分值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同时,A级机构保留分值排名前八的机构。
(3)若库内A级机构降为B级,造成A级机构数量不足8家,对降级的A级机构予以清退出库,从未能入选的A级机构中,按照分值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入围具体要求:
(1)入围单位须严格依照招标与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组织开展采购人委托项目的采购代理工作,提供采购代理服务、采购需求论证、采购政策咨询等政府采购相关专业服务,保障采购代理计划顺利实施。
(2)入围单位须指派1名项目负责人、1至2名项目助理为本单位处理采购过程中的相关事宜。未经采购人同意,入围单位不得在委托服务期内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
(3)入围单位须于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日内作出响应,与采购人工作人员就采购相关具体事项进行磋商。若采购人需现场解决问题(如参加采购文件审核会),入围单位须按约定时间抵达采购人指定地点配合解决问题。
(4)入围单位应当及时向采购人通报采购计划进展情况,保障采购计划顺利实施。
(5)入围单位应当依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项目相关资料,结合具体使用部门工作人员的意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采购文件初稿的编制,报送采购人审核确认;经采购人审核、签字、盖章确认后,入围单位与采购人工作人员协商确定开标时间,方可依照规定及时发布采购公告。
(6)采购活动开展过程中若发生质疑或投诉,入围单位负责协调相关各方,依照有关规定处理质疑或投诉事项。
(7)具体采购项目招标结束后,入围单位应当依照规定保管相关档案,并向比选人报送完整的存档资料一份。
(8)入围单位应当根据比选人工作安排,不定期组织采购人工作人员开展政府采购实务技能培训,并接受采购人评价。
(9)入围单位对采购项目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严禁向利害关系人泄露任何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公正性的信息。
(10)依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其他应当由入围单位完成的采购代理工作及相关配套服务工作。
(11)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本入围要求未予列明的,入围单位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执行。
四、采购代理服务费
入围单位应当以实际采购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计收采购代理服务费(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新规,按新规执行)。
五、申请文件要求
1.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清晰可以辨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同一份材料有多页的,另盖骑缝章)。
2.申请文件一份,相关材料的格式自拟,全部装入密封信封内,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并注明综合评价等级(A级或B级),具备工程采购代理备案资质的,申请人应在封面上注明。
3.报名截止时间及地点:2026年7月3日18:00时(北京时间),福州市西门井边亭11号省司法厅办公楼611室(联系人:杜先生、联系电话:0591-87765610),逾期递交的报名材料无效。
福建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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